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提交由原告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起诉状标题明确为“民事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
2、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原告是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原告是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
代理人代为提交起诉材料的,应同时提交由当事人本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还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原告方住所地在本辖区以内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与劳动关系证明;
(5)、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份数按照全部当事人的人数准备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同第一部分“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科”)
3、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同第一部分“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
4、申请依据
(1)、只经过一审判决的案件,需要提供一审判决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回证以及生效证明;
(2)、经过两审裁判的案件,需要提供一审和二审裁判文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二审法院出具的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回证复印件;
(3)、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需同时提交公证债权文书及执行证书的原件一份;
(4)、申请恢复执行的案件,应当提供原审裁判文书即执行依据复印件一份,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的执行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5)、原执行因无财产线索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需要提交新的财产线索证据;
(6)、原执行因双方达成和解而终结的,需要提交和解协议及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7)、申请执行人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的裁定书原件一份。
5、法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执行异议
1、执行异议申请书原件,份数按照全部当事人的人数准备
注:应当将执行裁定书上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列上。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同第一部分“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同第一部分“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申请依据:执行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法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与仲裁有关的案件
1、申请书原件,份数按照全部当事人的人数准备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同第一部分“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同第一部分“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
4、申请依据:裁决书复印件
注:劳动仲裁案件需提供申请人收到裁决书的送达回证
5、证据材料复印件
6、法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再审准备材料(个人)
1、送达回证复印件1份
2、民事判决书原件1份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再审申请书原件1份(应当提交由原告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5、新证据(一、二审卷宗中未出示过)
如委托律师办理,还需提交7、8、9;如委托亲属办理,还需要提交10、11、12。
6、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7、律师事务所函原件1份
8、律师证复印件1份
9、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0、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1、亲属关系证明一份(非亲属关系需提交社区或单位推荐函)
刑事案件同上
六、申请再审准备材料(单位)
1、送达回证复印件1份
2、民事判决书原件1份
3、民事判决书复印件3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6、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1份(如没有则不需要提交)
7、再审申请书原件5份(须有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8、新证据(一、二审卷宗中未出示过)
如委托律师办理,还需提交9、10、11;如委托员工办理,还需要提交12、13、14
9、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0、律师事务所函原件1份
11、律师证复印件1份
12、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4、员工证明1份
刑事案件同上
七、上诉所需材料
1、上诉状原件(被上诉人数+1份)
2、判决书原件1份
3、上诉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送达回证复印件1份
本院收取的诉讼费、上诉费
诉讼费: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一审需要缴纳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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