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服务 > 普法讲堂
【普法宣传】小额诉讼十问十答,简程序不简权利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3-12-12 15:59:5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平,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土左旗人民法院在立案庭组建了民事速裁团队,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全面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改革工作。

那么,什么是小额诉讼呢?小额诉讼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呢?别着急,小编已经给你整理了一些关于小额诉讼的tips,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答:小额诉讼程序是较简易程序更为简化的诉讼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自治区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2.什么类型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答: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自治区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具体的案件类型有:(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五)银行卡纠纷;(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七)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八)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九)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3.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答: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二)涉外民事纠纷;(三)知识产权纠纷;(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4.法院对案件立案并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后,什么时候可以审结?

答: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坚持简便、快速、经济的工作原则,简化各种审批手续,力争在短期内尽快审结,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经诉前调解未成功的小额诉讼案件,可不可以直接开庭?

答:小额诉讼程序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七日,答辩期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可立即开庭审理。

6.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案件还是否能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答: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7.小额诉讼案件,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能不能如期开庭?会不会影响三个月的审理期限?

答: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可以按原定开庭时间开庭审理;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案件,原定开庭时间应取消。

8.已接到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告知书,但后又被告知案件转为普通(或简易)程序审理,是什么原因?

答: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情况,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程序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出现前述情形,通常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较大,转为其他程序审理是为了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

9.小额诉讼庭审可以简化哪些环节?

答:小额诉讼案件在庭审方式上,原则上只开庭一次,庭审中在告知当事人回避等基本诉讼权利之后,可直接围绕诉讼请求进行审理,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的限制。虽然庭审过程进行了适当简化,但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同样得到充分保障。

10.小额诉讼采取一审终审,如当事人认为判决结果确实存在问题,有何救济手段?

答:小额诉讼程序简化程序不减权利。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异议的,有申请再审、申请抗诉的权利。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